文 / 瑞財經 許淑敏
這段時間,中信證券、招商證券等多家券商接連修改了薪酬管理制度。
國泰海通也緊跟其后。
國泰海通即將召開 202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,審議的正是關于制定《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基本制度》議案。
按照最新的規定,國泰海通應建立新的薪酬管理制度。
內容包括工資總額決定機制、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結構、績效考核、薪酬發放、止付追索等。
比起其他券商,國泰海通的薪酬制度改革更具示范性作用。
國泰海通于 2025 年完成了大合并,內部人事仍處于磨合的狀態,員工管理難度不低。
能看到,國泰海通的 " 盤子 " 擴大了。
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,國泰海通在境內共設有 44 家分公司、640 家營業部和 68 家期貨網點,較上年增加了 7 家分公司、294 家營業部。
同時,國泰海通員工數量大漲。
截至 2025 年末,國泰海通在職員工數量 26228 人,較上年末的 14523 人增加了 11705 人。
因此,新的薪酬制度如何制定,直接影響團隊凝聚力與業務開展,對國泰海通平穩過渡至關重要。
瑞財經翻閱公告,最新的薪酬管理,更多與綜合業績、合規風控情況等掛鉤。
員工薪酬原則上由基本工資、績效薪酬、福利和津補貼、中長期激勵四個部分構成。
其中,績效薪酬與考核結果強關聯,應完全浮動,充分體現績效導向、公平合理、極值管控的原則,做到多勞多得、有高有低、能增能減。
在績效考核上,國泰海通綜合考慮經營發展戰略、業務和崗位的風險屬性和特征、社會責任及專業責任等多種因素,完善績效考核體系。
尤其是,在考核中對重大合規風控事件實施一票否決,加強正向引導激勵和反向懲戒約束作用,
為了避免員工為沖業績放松風控,國泰海通作出了嚴格的規定。
國泰海通不以業務包干、人員掛靠等方式開展業務,不通過直接按比例分成等獨立考核方式實施過度激勵;不將員工薪酬收入與其承做承攬的項目收入直接掛鉤;不為員工提供對沖措施降低薪酬與風險的關聯性。
至于國泰海通關鍵崗位人員,根據其崗位職責實行長周期考核,績效考核指標應當包含 3 年及以上的長期指標。
國泰海通董事、高管的績效薪酬占比原則上不低于基本薪酬與績效薪酬總額的 50%。
于 2025 年度,國泰海通計提并發放董高稅前薪酬總額為 1321.3 萬元。其中,董事長朱健年薪 90.95 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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